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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 文章日期:2016-06-20 16:25:52 稿源:

    “十三五”时期是江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阶段。为推动全省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更好地为我省“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服务,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发展基础与条件

    “十二五”期间,全省档案部门以推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为目标,积极探索新常态下档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档案工作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在服务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中作出积极贡献,档案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和进步。

    (一)档案事业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党委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日益加强,档案工作列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数字档案馆建设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支持和保障档案事业科学健康发展。制订出台《香港全年内部资料免费公开收集档案范围及档案移交接收工作规定》《江西档案馆收集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范围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7项,依法治档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档案资源建设成果丰硕。全省综合档案馆接收档案215万余卷、507万余件,馆藏总量较“十一五”末增长50%。开展珍贵档案征集和文献评。慌涔蟮蛋父粗平荩慌纳愫褪占卮蠡疃、重大事件档案并初具规模;80家省直单位向省馆移交各类电子档案20.63万件。

    (三)综合档案馆馆库建设发展迅速。89个县级综合档案馆列入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其中57个列入“十二五”建设规划,46个共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19011万元。102个县级馆获得省财政设备购置和维修改造专项资金12600万元。3个市级馆和29个县级馆建成并投入使用,2个市级馆和8个县级馆在建,各级综合档案馆馆库面积达40万平方米,档案保管条件、安全保障措施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明显改善。

    (四)档案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制发全省性基础数据标准16个。全省区域性数字档案馆应用平台和南昌、新余市及渝水区数字档案馆应用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赣州、吉安、抚州等地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已经启动。全省形成纸质档案数字副本3692万页、目录数据库5852万条。向30余家省直单位配备统一的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新余市建成并应用集约式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实现全市统一数字化综合办公平台电子文件全流程管理。全省区域性数字档案馆应用平台、民生档案远程共享利用平台建成并投入使用,60余家档案局(馆)登录平台并上传档案目录数据1800万条,南昌、抚州市各级综合档案馆与便民服务中心联合开展“一站式”查档服务,数字档案资源惠民共享取得历史性突破。

    (五)档案利用服务扎实有效。全省综合档案馆开放档案40万卷、39万件,开放档案总量比“十一五”末增长39%;接待查阅档案资料103万人次、155万卷(册)次、9万件次,为社会各界解决了不少需求;编纂出版档案史料399种、4666万字;举办档案陈列、专题展览309个。开展创建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和档案“六进”活动,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六)档案业务工作日益规范。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扎实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全面加强,农业农村、城市社区档案工作领域纵深拓展,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监管有序。集中修复、著录和复制全省市、县级综合档案馆馆藏革命历史档案和明清档案1.3万余卷(件),抢救与修复国家重点档案11.3万卷。宜春市综合档案馆晋升为国家一级馆、12个县(区)综合档案馆晋升为国家二级馆,5个县(区)综合档案馆晋升为省一、二级馆,1214个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达到省三级以上水平,3个项目成为首批“全国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示范工程”。

    (七)档案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全省档案部门举办各种档案业务培训班743期、培训人员50974人次。建立全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首个数字档案实验室,依托高校举办档案干部专业知识培训班,增强了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等专题教育和争当“龚全珍式好干部”活动,深入推进“三大工程”建设,大力弘扬“最美档案馆”和“最美档案人”的先进事迹,档案部门的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良好形象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十二五”时期,全省档案事业取得可喜成绩,为今后全省档案事业发展夯实了基。丛炝肆己锰跫。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市、县(区)档案局(馆)基础业务工作薄弱,馆藏总量偏小、结构不合理,档案馆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市、县(区)档案馆(室)建设与国家标准还有差距,“无库馆”“危房馆”现象没有彻底消除,馆(室)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档案工作监管的力度需要加大、广度需要拓展,档案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与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改革创新为主旋律,以项目实施为抓手,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省“两办”《实施意见》,坚持依法治档、强基固档、科技兴档、规范管档、服务立档、人才强档,推进“三大工程”,健全“四大体系”,努力建设档案资源体系完善、档案管理规范有序、档案服务优质高效、具有鲜明特色、与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位居全国“第一方阵”的江西档案事业,为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作出新贡献。

    三、发展目标

    (一)档案行政管理法治化。档案法规标准更加完备,档案执法监督更加规范,档案法治体系基本形成。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各级档案行政部门依法履职能力显著提升。

    (二)档案资源建设优质化。依法管理档案资源,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实现应归尽归,综合档案馆对列入接收范围立档单位的各种门类与载体的到期档案做到应收尽收;档案资源数量充分、结构优化、内容丰富,档案资源体系实现对民生、对社会“全覆盖”。

    (三)档案馆建设标准化。各级综合档案馆新馆面积达标、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绿色环保、节能高效,体现开放性、文化性、服务性、社会性特色,满足未来30年以上需要。

    (四)档案业务建设规范化。创新档案监督指导方式,对各级综合档案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分类指导,业务监督指导和规章制度管理实现全覆盖、无盲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全面实行。

    (五)档案管理现代化。全面推进档案资源“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利用网络化”,综合档案馆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全面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工作,省、市、县(区)级数字档案馆(室)示范单位全面建成,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更加健全,加快与信息社会融合,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六)档案利用便捷化。数字档案馆应用系统、民生档案远程共享利用平台的功能更加完善,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更加完备,社会各界利用档案更加便捷,档案部门的服务能力与水平全面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坚持依法治档,加强法制建设

    1、完善法规体系。针对档案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制修订档案资源管理与开发利用、电子档案管理和数字档案馆建设等方面的标准或规范性文件,使档案得到有效监管和利用,推动档案事业在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上发展。

    2、坚持依法行政。贯彻落实《法治江西建设纲要(2014-2020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以“三单一网”为基。娣度υ诵,完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实行“宽进严管、优化服务”新模式,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

    3、强化执法检查。完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大力推行随机抽查档案执法检查。逐步建立挂牌督办、联合执法、双向移送等执法制度,推进各类档案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联合同级人大和有关部门开展行业、系统档案执法检查或调研,促进档案法规在各行业、各系统的贯彻执行。

    4、增强社会档案意识。做好“七五”档案普法,引导规范社会各方面、各行业依法建立健全档案工作,明确应当履行的档案工作法定责任;推进档案部门依法开放档案,维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合法权益。

    5、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档案法制机构,配齐配强档案执法人员,定期开展档案执法人员培训交流,提升档案执法人员整体素质。

    (二)坚持强基固档,加强档案馆业务建设

    1、高标准建好档案馆。加强档案馆建设的指导,把好设计方案审查关、跟踪检查指导关。督促指导纳入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的县(区),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完成新馆建设任务。未纳入国家中西部地区建设规划的县(区)和南昌、鹰潭、新余、上饶等市综合档案馆,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落实主体责任,把综合档案馆建设纳入本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尽快建设新档案馆,彻底消除“无库馆”“危房馆”“饱和馆”现象。到“十三五”末,基本建成100个面积达标、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绿色环保、节能高效,满足未来30年以上需要的“五位一体”综合档案馆。加强对专业档案馆建设的监督指导,实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2、突出特色抓好档案资源建设。按照《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要求,做好档案馆收集范围实施细则的贯彻和实施,及时接收属于档案馆收集范围的全部传统载体档案和电子档案,做到应收尽收。规范专业档案管理,加强重点专业档案的督导检查。以当地重大活动、重大事件以及城乡发展的重大变迁为线索,加大对散存、散失民间和境外的珍贵档案资料的征集力度。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资源整合,开展城市(乡村)记忆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和二级机构重要档案移交进馆等工作。综合档案馆馆藏总量比2010年翻一番,且民生档案数量在馆藏总量中的比重不断提高,特色档案丰富,不同门类和载体档案齐全。

    3、规范有序抓好档案馆基础业务工作。建立档案基础业务工作考核机制,规范档案管理,做到全宗设置合理,档号编制规范,整理质量达标,案卷排列科学,馆藏家底清楚,全宗卷内容齐全,库房管理科学,档案保管安全。完善落实档案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档案库房的安全检查;探索运用条形码等技术管理档案实体;加强档案保护与抢救工作,制定“十三五”时期全省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方案,做好全省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储备、申报和实施,开展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建立全省综合档案馆馆藏国家重点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和若干全文数据库,探索并实施档案实体封存保管,逐步以档案复制件代替原件提供利用;制定本地区档案异地备份方案,开展档案异地异质备份;推进综合档案馆特藏室建设。

    4、多措并举做好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完善综合档案馆档案开放工作机制和制度,依法推进馆藏档案的鉴定开放;加强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和利用工作。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多渠道开发档案资源,不断推出高质量的档案编研出版物、档案陈列展览,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档案馆日活动。

    5、完善制度提升档案馆管理水平。修订《江西省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标准》,全面开展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等级认定工作,切实提高综合档案馆规范化管理水平,到“十三五”末,实现综合档案馆60%以上达到省一级以上标准。

    (三)坚持科技兴档,加强信息化建设

    1、实施数字档案馆建设工程。制定《江西省数字档案馆测评办法》,开展数字档案馆测评和示范数字档案馆创建活动。到2020年,各级档案局(馆)档案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基本形成;省、市两级综合档案馆全部建成数字档案馆;100%的县(区)启动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50%的县(区)建成数字档案馆;省、市、县(区)综合档案馆馆藏永久档案数字化的比例,分别达到30%、40%和40%以上,全面完成馆藏档案案卷级、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建设,建设一批专题档案目录数据库。升级、完善数字档案馆应用系统和全省民生档案远程共享利用平台,加强全省区域性平台的应用推广与安全管理。建设全省民生数字档案资源库,编制、完善数字档案资源建设基础数据标准,推进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强数字档案馆项目管理、绩效评价和验收。

    2、实施数字档案信息共享惠民工程。积极响应全省公共数据资源建设,大力推进档案信息资源库共建共享。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全省档案纵向业务网和全省民生档案远程共享利用平台,联通各级综合档案馆和各类便民服务中心,整合各类涉民数字档案资源,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推进全省数字档案资源的远程共享与利用,打造“一站式”查档服务网络。实施互联网+档案创新服务项目,依托省电子政务云和政务外网安全保障设施,建设互联网电子文件采集共享平台,采集政府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涉及民生的各类电子文件,面向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快捷的档案信息订阅与推送服务。

    3、实施数字档案室建设工程。积极参与全省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开展办公自动化环境中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编制、出台办公自动化环境中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明确办公自动化系统电子文件归档功能要求、电子文件归档与移交接口等技术标准,推动档案工作与电子政务同步发展。接收、整合各类办公自动化系统归档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依法完成到期电子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组织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丰富和规范档案室数字档案资源,建设一批涵盖不同模式、不同层级的数字档案室。

    4、建设全省数字档案馆(室)安全保障体系。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应用系统安全等级和分级保护,建立网络、应用系统和数字档案资源的安全屏障,实行数字档案资源的分网分级存储与利用。定期开展全省数字档案馆安全检查,建立数字档案馆应急处置机制,构建数字档案馆安全防护体系和管理机制。依托省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全省区域性数字档案馆同城异地备份库,建立并实施数字档案资源灾难恢复与应急处置预案。按照“两地三中心”模式,探索建设全省区域性数字档案应用系统远程异地灾备中心。开展对机关、企业档案管理应急预案、安全保护的检查。

    (四)坚持规范管档,加强机关档案工作

    1、完善机关档案制度体系。深入贯彻《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制修订《江西省机关档案业务建设规范》《江西省归档文件整理规范》,推动各单位制修订适合本机关、本系统的档案管理办法。

    2、推进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推进部门、行业和地方信用档案管理,确保信用档案齐全完整和长期可用。加强司法、廉政建设、审计工作记录材料的归档管理;加强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档案管理的监督指导。大力开展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认定,省、市、县(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分别有60%、50%40%以上达到省一级以上标准。

    3、强化机关所属机构档案管理。加大对机关所属机构档案工作的监管力度,督促指导二级单位做好重要档案移交进馆工作。推动省直机关档案部门加强对本机关各部门、所属单位及本系统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将机关各部门、所属单位及本系统档案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和考核内容,促进机关各部门、所属单位及本系统档案工作与本机关工作协调发展。

    (五)坚持服务立档,加强经科领域档案工作

    1、促进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纵深发展。抓好《企业档案工作规范》《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金融企业业务档案管理规定》等标准和规范的宣贯工作。开展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认定工作,省属国有企业全面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规范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加强对新经济组织、新兴行业、新型产业档案工作的指导,引导、帮助非国有企业做好档案工作。加强对企业、科技事业单位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的指导,提高电子文件归档率;开展省属国有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建成一批企、事业单位数字档案馆(室)。

    2、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督管理。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贯彻落实,修订《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强化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督和检查指导,进一步规范项目档案的登记和验收工作。重点做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交通能源项目、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生态保护项目和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大项目档案验收工作力度。加强科研项目档案管理,推动科研项目档案验收工作。

    3、强化农业农村和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制定《江西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开展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专项验收工作。完成农村土地确权档案收集整理、归档验收和接收进馆工作。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五保供养等档案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加强对精准扶贫、移民和农业现代化重大工程等档案的监督指导,建立精准扶贫、移民档案工作示范点;推进农业农村档案信息化建设,探索农业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新格局。贯彻落实《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加强城市社区档案管理。

    、实施项目

    (一)“百县新馆”建设项目

    加大综合档案馆建设的投入,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档案局的安排,严格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完成32个纳入“十三五”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和5个纳入“十二五”建设规划未开工的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任务;11个未列入国家中西部地区建设规划的县(区)综合档案馆,争取新建或改(扩)建档案馆。到“十三五”末,100个县(区)综合档案馆基本建成。

    投资方式:列入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的,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本级财政保障;设区市综合档案馆和未列入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的,由同级财政保障。

    (二)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

    落实国家扶持中西部地区档案信息化建设项目,在中央和省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基本完成全省区域性数字档案馆应用平台建设,全面开展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档案基础数据库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省、市、县(区)综合档案馆馆藏永久档案数字化率分别达到30%、40%40%以上,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全面完成。

    投资方式:省、市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分别由本级财政保障;县(区)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项目,由省财政给予补助和县(区)财政保障。

    (三)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

    积极争取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对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的资金支持,按照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开展综合档案馆馆藏国家重点档案保管、整理、修裱、数字化、异地异质备份和开发利用等情况调查,建立普查信息数据库;建立国家重点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对国家重点档案进行修裱、整理、全文数字化、仿真复制等;组织开展国家重点档案深层次开发。

    投资方式:综合档案馆馆藏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由中央财政给予补助和本级财政保障。

    、保障措施

    (一)强化《意见》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意见》和省“两办”《实施意见》,开展《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督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完善促进档案事业创新发展的政策保障机制。

    (二)强化组织领导。争取党委和政府进一步重视,及时研究并协调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档案事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争取把档案事业发展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档案工作列入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检查考核内容,推动档案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强化管理督导。积极应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对档案工作的要求和影响,探索档案区域发展模式,促进馆际合作;鼓励档案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市、县(区)档案局(馆)年度工作目标考评;积极推进各级各类档案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认定工作;定期开展档案基础业务考核工作。全面推广机关档案工作随机抽查制度,规范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四)强化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档案事业投入机制,切实把档案馆(室)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保护与开发、档案征集、档案科研培训和设备购置与维护等方面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持档案事业经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馆藏档案量的增长及管理和服务方式的改进而不断增加。针对档案事业发展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安排解决所需专项经费,对于正在建设的县级档案馆,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加强对档案信息化建设、县级馆建设和档案保护与开发等项目经费的审计督查和绩效考核,确保专款专用、科学使用。

    (五)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档案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加大档案干部交流、使用和培训力度,按照馆藏档案数量增长等实际情况合理核定档案部门人员编制,重视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全省档案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全省数字档案实验室建设,推进兼职档案教师队伍建设,编写档案干部培训教材,建立培训质量评估办法,推进教育培训与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年度工作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相衔接。加强理想信念和党纪、国法教育,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高素质档案干部队伍。建立全省档案专家信息库。

    (六)加强宣传交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切实掌握档案宣传工作的主导权和主动权。加强与有关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充分利用报刊和新兴媒体宣传档案文化和档案工作。通过公布档案史料、举办档案展览、出版编研作品和举办“6·9”国际档案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形式,增强传播能力,主动讲好档案故事。建设与拓展档案馆教育基地的功能,扩大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发挥档案学会的作用,开展群众性档案学术研究活动,促进我省与国内外档案界的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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