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日期:2017-03-30 15:01:19 稿源:
2017年全省档案工作要点
2017年全省档案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档案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和全国档案馆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深化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抓手,以三大项目实施为重点,提升档案服务能力,夯实档案业务基。炕鹑蔚5,狠抓工作落实,努力实现全省档案工作提质增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档案服务能力建设
1.提升服务中心大局能力。开展特色小镇建档工作,制定特色小镇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指导进贤县文港镇、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上清镇、宜春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温汤镇、上饶市婺源县江湾镇建立特色小镇建设专题档案,助力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强河流、湖泊、林业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档案管理;指导赣江新区建立档案工作。
2.提升服务经济建设能力。对我省中止、关闭企业情况进行调研,依法依规对近年来在去产能、去库存过程中出现的中止、关闭、退出企业的档案进行处置,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进一步推进企业档案工作,开展地方金融企业业务档案检查指导,规范地方金融企业业务档案工作。建立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专家库。
3.提升服务文化建设能力。围绕南昌起义、秋收起义和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创建90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举办档案专题展览,出版档案专题史料;启动我省方言建档工作,通过保存方言乡音,传承赣鄱文明,为赣鄱大地留住文化根脉;开展红军长征档案资料普查,建立全省红军长征档案资料专题数据库。
4.提升服务民生能力。继续推进农地确权档案验收和接收进馆工作,确保农地确权档案验收与农地确权验收同步开展、同步推进;制定我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全面推进我省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围绕我省重点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开展相关档案调研,选择1至2个重点农产品、重点药品开展追溯档案建设试点。开展家庭建档指导和家庭档案征集、评选活动,举办“岁月记忆 社会缩影——我的家庭档案”展览。
二、优化档案事业发展环境
5.健全档案法规标准体系。修订《江西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出台《江西省办公自动化环境中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强对档案法规制度的研究,不断完善档案制度体系,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档奠定坚实基础。
6.开展专项督查。配合有关部门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7.开展档案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开展省直单位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执法调研,重点调研省直单位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是否纳入整体规划,是否同步实施等情况。继续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档案执法检查,对40家省直单位档案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对2016年执法检查整改单位进行复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
8.开展档案法制宣传。围绕《档案法》颁布30周年,结合“七五”普法工作、“6·9”国际档案日和“12·4”法制宣传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扩大档案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和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档案法制意识,为档案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抓好三大项目实施工作
9.抓好市、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实施。督促已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按时开工建设。督促部分功能布局、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档案馆进行整改。加强对计划新建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和跟踪指导。加强对年内建成项目设施设备安装的检查指导,开展对已建成投入使用项目的检查评估工作。制定综合档案馆档案服务场所建设指导意见,打造统一规范的档案服务窗口。
10.抓好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项目实施。组织好2017年县级数字档案馆建设专项资金申报。加强县级数字档案馆及全省档案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监管。加强县级数字档案馆建设工作监督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数字化成果质量可靠。开展省档案馆第六期纸质档案数字化工作。各设区市和项目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工作,切实加强对档案信息安全、成果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11.抓好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实施。完成2016年度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实施、验收和成果报送工作。完成180万条国家重点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的采集、审核、报送工作。启动《抗日战争档案汇编》(江西卷)编纂工作。完善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储备库,做好2018年度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申报工作。
四、夯实档案馆室业务基础
12.继续实施馆藏翻番工程。做好到期应进馆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做到应收尽收,保质保量完成馆藏量年均增长任务。已建成新馆的市、县级综合档案馆要在搬迁后2年内完成应接收档案的进馆工作。按照“增量重民生”原则,继续做好民生档案的接收进馆工作,扩大民生档案在馆藏档案中的占比,进一步优化馆藏结构。对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和文化精品工程进行拍摄,做大重大活动、重大事件档案总量。开展口述档案工作,完成3位赣剧传承人拍摄和重要赣剧电子档案的接收工作,建好声像电子档案库。
13.注重档案资源源头管理。按照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10号令的要求,修改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完成省政府组成部门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修改完善和审核工作。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确保本单位各种文件材料尤其是电子文件、照片、录音录像等特殊载体材料齐全完整。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实行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做好到期档案和政府公开信息移交工作。
14.加大档案开放利用力度。按照“存量重开放”的原则,继续做好馆藏到期档案的开放鉴定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档案开放工作,力争做到应开放档案全部开放。进一步简化利用手续,创新利用方式,做好档案资料查阅利用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各界对档案资料的利用需求。
15.强化档案规范化管理。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到“十三五”末期,60%综合档案馆达到国家二级(省一级)以上水平的目标任务,制定规划,合理安排创建省一级档案馆工作,有效促进综合档案馆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深入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活动,省直单位达到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三级以上水平的,“双随机”抽查实行两年免检。
16.开展档案业务考核。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开展市、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考核工作,推动市、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水平普遍提升,实现档案馆工作转型升级。结合双随机执法检查,对省直单位档案业务工作进行考核。
17.做好档案统计工作。确保统计年报和各类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报送及时。
五、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
18.加强数字档案资源建设。按照“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的要求,积极开展馆(室)藏档案数字化工作,完成馆(室)藏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建设。积极稳妥地开展电子档案接收工作。
19.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创建工作。开展《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企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指南》《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宣贯。根据国家档案局要求,选择1至2家综合档案馆开展国家示范数字档案馆创建工作。加强对江西财经大学、新余市档案局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导。推进省直单位数字档案室建设,建立1至2家省级数字档案室建设示范单位。加强企业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业务指导,选择一家省内企业进行电子合同档案管理和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的试点。
20.加强档案利用网络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第三期系统软硬件项目采购与集成,加强区域平台应用与管理,开展全省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远程共享利用、“一站式”查档出证工作。
六、完善档案安全体系
21.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全面建成“党委政府领导、档案部门依法监管、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负责”的档案安全工作机制,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建立起档案安全责任清晰明确、档案安全风险治理切实有效、档案安全预防控制完备可靠、档案安全保障健全有力的档案安全体系,有效防范各种档案安全风险。
22.加强档案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已建新馆或即将建新馆的市、县级档案馆,档案库房要安装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自动温湿度调控设施,涉及档案安全的场所要安装监控报警设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备先进实用的安全设施设备。要加强档案数字化实施过程和加工场地的安全管理,确保档案信息安全。对档案服务外包市场进行规范和监管。
23.加强档案安全检查。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开展档案安全检查和演练,消除档案安全隐患,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七、建设高素质档案干部队伍
24.办好“兰台讲坛”。围绕档案业务指导、档案法制建设、档案资源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利用服务、档案安全管理等内容,以“兰台讲坛”为载体,开展业务交流和研讨,培育干部职工钻研业务的浓厚氛围,提高档案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25.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完善档案干部教育基地和数字档案实验室建设;组织开展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业务培训,为完成全省档案工作任务提供人才支撑。
26.启动全省档案专家库建设。在全省遴选50名左右的档案专家,建立全省档案专家库,发挥档案专家对档案干部队伍建设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27.繁荣档案学术交流。召开江西省第四届档案工作者年会,确定年会主题、主旨报告人、主题发言人,开展年会征文活动;完成省档案学会理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8.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改进干部监督管理方式,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
29.全面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做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公共机构节能和绩效管理等工作,努力创建文明、和谐、节约型机关;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为全省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新动力。